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30号)文件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开考时间为1月、4月、10月三次,自2019年开始,取消1月的考试安排,调整为每年二次,分别为当年的4月和10月。
二、为满足广大考生对考试课程的需求,除报考人数极少的课程外,其余开考专业涉及的所有统考课程在每次考试中全部安排,所有考生均可按需进行报考。
三、各教学站点要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告知广大考生。各教学站点要按照调整后的考试课程安排,开展好课程教学辅导,确保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成都学院自考办
2018年6月11日